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0.7万人
本报讯(郭东)省人社厅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0.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32.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62%、65%。城镇登记失业率3.6%,控制在4.5%的预定目标内。截至7月5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68.9%。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策,依靠改革释放更多就业红利,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了就业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
更多就业扶持*策落实到基层、企业和群众身上。上半年我省健全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小额贷款、创业帮扶等创业扶持*策体系,形成了财*一般预算收入1%作为就业专项资金的制度性安排,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就业专项资金16.45亿元,省级财*安排3.3亿元。全省支出就业专项资金7.2亿元,其中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公益岗位等各类补贴5.72亿元。上半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33亿元,扶持1.2万人创业。
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困难群体等重点就业群体获得有效扶持。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基层和中小微型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给予免费保存人事档案等*策倾斜,为2.7万名2013届家庭困难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9775万元。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鉴定支持,全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达21.8万人次,同比增加2.8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牢牢抓住调结构、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再就业工作,稳定和扩大了就业面。我省建立了人社、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对742家重点企业、82.7万个岗位按月监测分析,对重点市、县建立了职工安置分流和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资金,把有转岗就业需要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就业*策扶持体系。
业内人士分析,城镇新增就业数量继续增加,得益于经济稳步增长。产业结构在优化,特别是服务业比重在提高,对就业产生积极作用。作为当前吸纳新增就业主渠道的私营经济、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上半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提供了近80%的就业岗位和近90%的新增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