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孤残儿童需求初探
摘要:从福利院孤残儿童福利需求出发,以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为个案,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中小城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的需求进行了研究分析。
中国论文
关键词:福利院 儿童福利需求 孤残儿童 需求理论
1研究概念
为了避免对概念的不同理解而引发歧义,有必要首先对文中涉及到的“孤残儿童”的概念进行界定与说明。根据民*部的相关文件,“孤残儿童”是指失去父母或事实无人抚养的0~18岁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本论文所指的孤残儿童包含以上定义中的儿童,但考虑到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的实际情况以及研究的需要,本文所指的孤残儿童为所有监护权为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的照料儿童。
2 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儿童需求现状分析
2.1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及儿童部概况
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市民*局的国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下设的儿童部,主要任务是收养L市地区的弃婴、弃儿。为孤残儿童提供养育、预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功能。儿童部大楼主体四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中心儿童部共有儿童60余人,工作人员41人。结合笔者在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社会实践的观察和研究,笔者选择三方面比较突出和具有代表性的需求进行具体表述。
2.2医疗康复需求
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共有儿童60余人,其中0-1岁儿童30余人,其余儿童最小的2岁,最大的19岁。这些儿童中的绝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生理疾病或缺陷。
笔者在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的观察研究发现:按照规定,孤残儿童的基本养育费是包含了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在内的费用总和。以L市孤残儿童每人每月1000元基本养育费为例,除衣食、日用品和教育等费用外,可用于基本医疗和康复的费用明显不足。儿童福利院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可是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乃至整个中心都缺少医生、康复师。
2.3教育需求
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的教学组负责院里孩子的教育、学习工作。儿童部残疾程度较轻、可以接受教育和学习的孩子共计14人。这里有两名专职教师分别带小班、大班。小班里是0―3岁的孩子,有5人;大班里是3―14岁的孩子,有少数17、18岁的女孩子也在其中,有6人。另外有两名身体状况允许的适龄儿童在附近的社区幼儿园、小学就读,还有一名聋儿需要接受特殊教育,被送到当地的特殊教育中心上学。
笔者在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的观察研究发现: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里部分儿童由于智力、身体方面的原因不能接受普通的九年义务教育,还有一些智力正常但肢体残疾,需日常使用器械的孤残儿童,他们外出就学往往会遇到困难,所以也需要在机构内的接受特殊教育,但目前院内教师资源缺乏且没有专职的特殊教育老师。
2.4就业发展需求
成年孤儿的安置问题,成为当前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共同面临的突出问题。笔者在L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部的观察研究发现:院内身体状况允许可以出去工作的大龄孤残儿童能成功在外面找到工作的很少,有部分孩子只能先在院里的食堂帮忙。成功就业的孩子中大多数也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工作流动性大,收入也不高。
笔者了解到L市有一个社会福利工厂,但L市的社会福利工厂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这两个同属民*局的福利性单位联系很少。
3总结与建议
在本文中,笔者对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医疗康复需求、教育需求和就业发展需求做了进行了描述和分析。(1)医疗康复需求。福利院孤残儿童中的绝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生理疾病或缺陷,这一群体亟需手术治疗与康复训练。(2)教育需求。福利院儿童既有一般的教育需求,更有针对性教育训练需求。(3)就业发展需求。成年孤儿的安置问题,成为当前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共同面临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福利院孤残儿童的需求研究,笔者认为,从实际角度考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建议区别、细化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和专项经费。(20建议适当放宽福利院编制,提高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以吸引更多专业人员。(3)建议对儿童福利机构中残疾程度较轻,智力发展正常的儿童制定出相对应的教育*策。(4)建议向福利院大龄孤残儿童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与就业辅导。(5)建议为大龄孤残儿童建立稳定的就业渠道。(6)建议实现现行孤残儿童发展性保障*策的具体化和可操作化。(7)建议加强社会对儿童福利院、福利院孤残儿童以及特教工作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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