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否认核心资产陷纠纷
证券时报
张
珈本报讯
章源钨业(002378)今日针对5月18日相关媒体题为《“世界钨都第一股”乱象》的文章作出澄清,认为该报道不属实。上述文章提及:章源钨业旗下核心资产之一的石雷钨矿身陷纠纷至今悬而未决;招股说明书中,石雷钨矿转让价格等信息存在披露不实的嫌疑;公司淘锡坑钨矿是否存在污染也有待进一步核实。经核实,章源钨业表示,公司大余石雷钨矿采矿权的取得及持续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诉讼或仲裁。2004年4月,章源钨业以协议转让方式获得大余石雷钨矿采矿权,履行了必备的法律程序,支付了相关对价及采矿权价款,并经过采矿权主管部门的批准,大余石雷钨矿采矿权的取得合法有效;大余石雷钨矿历次采矿权延续登记均获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其权属及大余石雷钨矿其他资产权属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04年4月至今,大余石雷钨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并非文中所提案件涉讼当事人,其不存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事项。章源钨业还表示,招股说明书对大余石雷钨矿转让价格等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实的情形。经章源钨业核实,公司前身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受让大余石雷钨矿的实际支付价款为700万元。2004年4月30日,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已实际支付给大余县地质矿产局该笔采矿权转让款。公司已于2010年3月19日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对大余石雷钨矿采矿权的详细取得过程及转让价款等信息进行了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公告还称,淘锡坑钨矿经营符合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章源钨业声明,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淘锡坑钨矿在环保方面一直合法合规经营。2008年3月28日、2009年11月26日,江西省环保局分别出具《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补充意见的函》,同意章源钨业通过上市环保核查。2010年5月20日,赣州市环保局就媒体所述事项出具专项证明,“章源钨业淘锡坑钨矿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其矿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未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