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锦“反杀案”始末:被告人是否属正当防卫成庭审焦点
澎湃新闻记者于亚妮
持刀刺人者,反被夺刀刺死。这样的“反杀”情节,出现在了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走廊里。
案发时,黄海龙和冯思铖因各自亲友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冯思铖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黄海龙腹部刺伤,黄海龙抢下尖刀,将冯思铖刺伤,致其当场死亡。
监控录像显示,从冯思铖掏出刀具捅向黄海龙,到黄海龙刺伤冯思铖后被人拉开,整个过程约16秒。
年4月,富锦市法院一审判决黄海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海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黄海龙反刺是否是正当防卫,成为6月11日二审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黄的辩护律师认为黄有防卫意图,他在毫无预料和准备的情况下,被死者捅了一刀,情急之下在死者肩膀部位由上往下划了一下。黄的家属认为,该案与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