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诉时代华纳案 助理法官建议撤销所有指控
新华纽约4月22日电( 李大玖)桑兰案助理法官弗朗西斯19日建议撤销桑兰对美国媒体巨头时代华纳(Time Warner Inc.)的全部指控。他说,在假设桑兰所说的一切皆为真实的前提条件下,她的诉讼仍然被法律所禁止。
桑兰在最新一版起诉书中对时代华纳提出三项指控。第一项是“违约”,第二项是“食言(或反言)”,第三项是“信赖损害”。
桑兰在诉状中称:作为友好运动会的主办方,时代华纳多次对媒体表示会好好照顾她。而在1999年后,时代华纳就没有再给她提供任何经济上帮助,故此时代华纳必须面对上述3项指控。
弗朗西斯法官认为,桑兰与时代华纳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当然也就谈不上违约。他说,时代华纳对新闻界讲的话,都是泛泛而谈,没有明确具体的“形式、频度和付款额度”,而这些都是构成一份合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所必须要有的核心要素。
对于“食言”的指控,弗朗西斯法官仅仅用了一个自然段的笔墨。他认为,时代华纳从来就没有对桑兰做出任何法律上认可的“清晰无误”的承诺,故此,也就不存在食言的问题。
对于“信赖损害”的指控,弗朗西斯法官做出了比较详细的分析。他的结论是,桑兰没有理由依赖时代华纳,时代华纳也根本不知道桑兰在依赖自己。没有信赖关系,当然也就没有信赖损害。
弗朗西斯法官特别拿出一个章节来讨论了起诉时限的问题。他说,仅仅是考虑到时限这一“额外的和独立的理由”,就足以判断桑兰的起诉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桑兰新聘用的律师徐晓冰在第四次修改版的起诉书中,给法庭提供了一份媒体报道。这篇发表于1999年的报道透露桑兰正在计划起诉时代华纳(当时是CNN)。时代华纳和弗朗西斯法官恰恰就是根据这份桑兰自己提供的证据来证明此案已经过了时限。弗朗西斯法官说,桑兰自己提供的证据表明,早在1999年她就已经明知CNN不会再给自己钱了。起诉的时限就应该从这个“明知”的时间点开始往后推。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到2011年桑兰起诉的时候,诉讼时限已经超过6年多了。
弗朗西斯法官是桑兰案的助理法官。对于他的裁决建议,桑兰在5月初之前还有一次回应的机会。那以后,本案的主审法官桑德将做出最终的裁决。
桑兰曾是中国体操队队员。1998年,她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摔成瘫痪。当时,她正在做跳马的赛前热身练习。2011年4月,桑兰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向CNN、CNN当时的老板特纳、美国体操协会、保险公司等诸多被告索赔18亿美金。后来桑兰又4次修改起诉书,最高时的索赔金额为2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