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患者认为“类风湿关节炎就是关节疼痛的疾病,关节不疼痛、活动正常,类风湿就治好了”,无形之中导致我们对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要求很务实,也很低:能够让关节不疼痛就好!能够止住疼痛和关节肿胀的治疗,就是好的治疗。
但是,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关节不疼痛、不肿胀”是很低的治疗目标,对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和康复来说,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的良好开端。
事实上,目前临床对于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目标的要求是“达标治疗”:在一定时间内将炎症或病情活动度降至较低水平或达到临床缓解。实现稳定病情、阻断病程和骨质破坏,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在治疗达标的基础上,实现减药甚至停药。
因为类风湿关节炎的病理机制在于身体内出现自身抗原,身体要清除该自身抗原而激活相应的免疫细胞,产生免疫应答及炎症反应。自身抗原、免疫细胞,是人体自身所有,因为免疫系统功能紊乱而导致,因此完全阻止、一个反叛的免疫细胞不落被清除,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抓不住那个特异的细胞克隆,免疫抑制剂对于活跃生长的细胞的抑制,是没有差异性的。
这是类风湿关节炎不能根治的因素,也是真正完全清除自身炎症反应是不可能的因素。这可能也会体现在某些患者,经过有效治疗,检查指标甚至免疫学指标都正常或者接近正常,但是某个关节还存在慢性疼痛、甚至缓慢的病情进展的原因。
临床把其限定于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对于身体的伤害和身体自我恢复现实一个大致的平衡,这样就可以实现控制疾病、阻断病程、防止残疾。对于不同病程的患者,因为参与疾病的关节个数不同、自身免疫反应的范围不同、炎症反应激烈程度不同、受累关节的局部情况不同等等,诸多因素的存在,实现达标治疗的难度差异很大,表现在药物治疗的效果差异比较大。
研究证实,在早期患者中,达标治疗比较容易实现。可是,有可能因为患者对于疾病治疗的不了解,不能坚持在专科医生那里治疗,在取得比较好的疗效、关节疼痛消失恢复正常后,自行中断治疗,给疾病埋下复发的祸根。
“宜将剩勇追穷寇”,在早期治疗中,不要见好就收,否则会为疾病的复发埋下祸根,要规规矩矩地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类风湿关节炎的难治疗、用药效果不好,有时候和类风湿关节炎控制不彻底、巩固治疗不到位,复发频繁有密切关系。
因此,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绝对不只是“关节不疼痛了,消肿了,我的活动可以正常了”这样简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